数据资产?数字资产?还傻傻分不清楚
数据资产?数字资产?还傻傻分不清楚

数据资产?数字资产?还傻傻分不清楚

数据要素领域中有众多相近的术语,比如数据要素、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字资产,他们具体是什么意思,有何区别?

1、什么是数据要素

数据要素是指根据特定生产需求汇聚、整理、加工而成的计算机数据及其衍生形态。依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与生产要素的定义,数据要素是参与到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所有者或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数据资产。数据要素的内涵:数据是一种新的生产力,是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是创造价值和满足需求。

数据资源和数据要素的关系,2004年中办34号文件提到,“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的一个重点。”该观点将数据和信息资源视为同一范畴,有三个定位:一是生产要素;二是无形资产;三是社会财富。数据资源代表着社会财富,具备公共品和社会性。数据不仅仅属于某个单位或领域,还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因此,在数据交易过程中,不宜单纯追求独占性。应充分重复利用原始数据,以实现其作为社会财富的功能。

2、什么是数据资源

数据资源是指以电子化形式记录和保存的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合。区别数据与数据资源的依据主要在于数据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具体而言,经过收集、存储、运维后形成的电子化、规模化、能够为组织产生一定价值的数据被视作数据资源。

数据资源是真实的、有质量的、有用的数据,数据要素、数据资产都源于数据资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通过应用场景发挥价值。

3、什么是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是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产,数据资产包含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包括以数据形式记录的照片、视频、文件、订单、合同等资源,这些资源以电子形式存在,并具备给个人或企业带来经济价值的潜力。

数据资产来源于数据资源,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资源可以变成资产。首先,有边界,数据资源要变成数据资产,就要定义边界。数据比作海洋,将海洋都定义为资产是不合理的。第二,可识别,数据是企业的生产数据、经营数据还是用户的消费数据,数据的安全属性是否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企业商业机密等都应可识别。第三,要有可预期的经济价值或者社会价值,这是资源变成资产的重要条件。第四,有成本。生产形成的或外部购买的数据,成本应可以精确计量。

4、什么是数字资产

数字资产是指利用区块链技术,将数字信息以代码的形式表达,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存储和交易的资产。数字资产通常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代币或数字藏品等。

具有可衡量价值的、可在网络上流通的资产,像比特币、以太坊、EOS这些虚拟货币,银行账户里的余额,这些都属于数字资产。数字资产的价值通常来自其所代表的数据资产的价值,例如,数字版权、数字货币、数字商品等等。

数字资产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具体资产,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和价值,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市场交易价格或使用价值上。而数据资产是以数据为载体的信息资源,其价值取决于数据的质量、相关性和分析利用的能力。

5、什么是数据治理

数据治理是对数据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以确保数据的合规性、规范性和价值。它的主要目标是为组织提供高质量、可靠和可信的数据资源,确保数据与组织的策略、合规性和业务目标相一致。
数据治理是定义了政策和规则,主要是约束组织和人员在数据管理中的行为。——对象是组织和人。

数据治理涉及更广泛的数据生命周期,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保护、归档和删除等方面,数据治理不仅关注数据的基本管理,还关注数据如何与组织的策略、合规性和业务目标相一致。

数据治理广义和狭义的概念:

  • 狭义数据治理:保证数据资产的高质量、安全和持续改进;治理体系保障机制,数据治理组织、制度、沟通
  • 广义数据治理:CDO概念的兴起,认为数据治理还应包括数据价值变现,包括数据应用、交易

6、什么是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是一种活动,是在数据治理制定的政策、规则下对数据开展的各项职能管理活动。——对象是各类数据。
数据管理现在更多认为是一种专业框架,是对数据开展各项职能活动的指导。如DAMA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7、什么是数据要素市场化

数据要素市场化是指将数据作为一种要素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交易、流通和配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在于通过市场化的流通手段,让数据向最需要的地方流转聚集,让不同来源的优质数据在新的业务需求和场景中汇聚融合,在跨领域数据融合中产生更大效益,实现双赢、多赢的价值利用。

8、什么是数据产权

数据产权是一个涉及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权利束的概念,它主要关注基于数据行为而产生的网络数据的权益。

“数据产权”尚未在法律法规中进行明确定义或提及,仅在《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为核心的政策文件中有所涉及。根据该《意见》,数据是新型的、重要的生产要素,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新模式,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可以说,数据产权主要是指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而享有的权益。

关于如何充分保护数据来源者的合法权益,第一,要依法承认和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界定数据要素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要充分保护数据来源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数据来源者享有获取或转移由其促成所产生数据的权利;第三,要依法保障数据处理者使用数据和获得收益的权利,依法确认数据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者的劳动付出和收益权,承认和保护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获取的数据相关权利;第四,构建公共数据、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制度;第五,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企业数据,只要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内容,应当由企业享有数据持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确保企业投入的劳动等要素资源获得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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